公积金是在工作所在地缴存的,通常只能在缴存地使用,但有一些城市实现了公积金互通,从而可以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,那么红河买房可以用外地公积金吗?2023红河公积金贷款新规定是什么呢?
红河买房可以用外地公积金。根据政策规定,自2022年4月1日起,红河州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。
红河州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购买红河州辖区内自住房时,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,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。
2023红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
根据红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《关于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的通知》明确:
1、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
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;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。
2、放宽红河州外购房提取使用公积金
缴存职工到红河州外购买自住住房的,不受购房地必须为职工户籍地或公积金缴存地的限制。
(1)购买红河州外新建自住住房。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备案登记时间在两个年度内的,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。
(2)购买红河州外再交易自住住房。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在两个年度内的,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。
3、优化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
(1)偿还红河州内住房公积金贷款。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,贷款职工正常还贷两年以上且近24期还款未产生逾期罚息的,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;贷款仍未结清的,可按年冲还贷款,直至该笔贷款结清为止。
(2)偿还红河州外住房公积金贷款。在州外住房公积金中心有贷款未结清的,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,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此次政策调整后首次申请时的贷款余额。
(3)偿还商业银行购买自住住房贷款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,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,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此次政策调整后首次申请时的贷款余额。
该政策内容自2022年8月22日起开始执行。